香港(中國) Hong Kong, China

 

 

1987年訂立空氣質素指標,當時的標準與其他發達國家所訂的相若。香港政府密切留意海外在空氣質素指標方面的最新發展。

 

香港環保署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與其附屬規例實施空氣品質管制措施,管制項目包括火爐、煙、黑煙排放、燃料質素、露天焚燒、建築工程產生的塵埃、油站散發的污染物及乾洗設施排放的全氯乙稀等。香港政府現正草擬規例,使汽車加油時減少排放污染物。

 

汽車燃料方面,香港政府由1999年四月起禁止銷售含鉛汽油。另外,香港更超前歐洲聯盟,提高法定的汽車燃料標準。在這方面,香港在2000年七月成為亞洲首引入超低含硫量車用柴油的城市。這種柴油含硫量低於0.005%。新的燃料較為環保,且享有稅務優惠,自2000年八月起,所有加油站都有發售;而自二零零二年四月起,更成為法定的車用柴油標準。

 

廢氣排放量方面,香港跟隨歐盟的步伐,由二零零一年一月起採納歐盟三期標準,而新登記的柴油私家車更必須符合比歐盟三期更嚴格的排放標準。過去幾年,當局引進低污染燃料和實施更嚴格的廢氣排放標準,大大減少了車輛所造成的污染。

 

為解決使用中的柴油車輛問題,政府的政策是以低污染車種取而代之,或盡可能在未達到歐盟一期廢氣排放標準(即在歐盟廢氣排放標準生效前製造)的車輛,安裝微粒消減裝置。政府於2000年八月開始,以資助形式鼓勵全港18000輛柴油的士的車主,轉用石油氣的士。截至2002年十二月,已有超過16700輛柴油的士為石油氣的士所取代。政府又在2002年八月推行類似計劃,鼓勵柴油小巴車主盡快轉用石油氣或電動小巴。此外,為歐盟廢氣排放標準生效前製造的輕型柴油車輛加裝微粒消減裝置的計劃,已在2001年十月完成;目前約有24000輛車輛加裝了上述設備。為歐盟標準生效前製造的重型柴油車輛加裝消減裝置的類似計劃,已於2002年十二月展開。政府現正草擬新規例,強制歐盟標準生效前製造的四公噸或以下輕型柴油車輛,必須安裝微粒削減裝置。

 

除了採用更環保的車輛及燃料外,推廣集體運輸系統同樣重要。由於集體運輸系統不會造成路邊污染,政府採納了優先發展鐵路的政策,並鼓勵在可行情況下引進創新的運輸系統。

 

資料來源 :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resources_pub/history/history_hkep.html